如何用事实和法律角度来分析商业秘密权属纠纷
TAG:商业秘密保护 / 日期:2019-05-30 / 人气:246
一、首先从事实角度进行分析。
1、与员工之间的商业秘密权属纠纷。
首先,要仔细分析单位管理制度,尤其是《知识产权归属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存在派出工作的情形,要分析派出工作时双方的约定:因与他人合作研发,派出员工前往该单位工作的时间、期限、职责以及薪酬待遇变化等;
其次,要分析员工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书以及保密协议和其他协议,如培训协议;
再次,了解员工离职、退休的时间点、交接手续和与单位的有关协议、技术成果归属提示单;
最后,员工的在职期间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如:技术信息、资料的范围、时间、程度等;员工因为工作出色所受到的表彰,包括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员工本人和同样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以及单位已经采取措施予以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成果的情况(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等)等,基本可以做出权属纠纷结果的基本判断。
2、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商业秘密权属纠纷。
从委托、合作开发,转让、许可合同、咨询、服务合同,包括承揽合同等合同,立项、研发经过、完成时间、成果的提交时间和形式;以及价款支付情况等分析和确定成果权属。尤其要注意,尽管合同明确约定了,但在签署形式上是否存在瑕疵,在履行中是否存在其他争议。一份签署完整的合同并不等于履行完善、结果完美。
二、其次从法律角度分析。
1、符合技术成果规定的,法律上也有些例外,要特别注意是否具有以下因素:
对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
在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业或者研究领域的成果,但成果完成人无岗位职责要求,并明显不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交派的任务,且双方之间无任何约定明确归属的。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除外:
一是研发工作基本上是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的;
二是技术研发范围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其他员工、下属(内部)组织交派的工作任务,或者正在进行的研发同类、类同或者近似的。
2、与员工纠纷的法律分析主要是以职务技术成果与非技术成果为出发点和着重点。前面已述,对于不同的技术成果,法律对于职务成果和非职务成果有细微的差别,在个案中要特别加以斟酌。
3、与其他单位纠纷的法律分析主要是依据《合同法》以及各专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如果涉及国家、省市立题、出资的项目,从专门的法规、规章中查询立项性质和权属规定。
三、最后是结果分析,诉讼是一件费心费力专业性极强的事物,通过充分分析上述情况,一方面单位应当初步能够确定如果提起诉讼程序可能会是怎样的诉讼结果,另一方面已经形成基本的诉讼思路。通过事实分析和法律分析,发现管理规定、与员工之间合同、协议中的不足并予以改善。
此外,发生权属纠纷时不能仅凭一时意气就认为“都应该是单位的”,就一口否定或者削弱员工在职期间对技术成果研发所做出的贡献,是不明智的。如果确实是岗位职责或者单位委派的工作,反而要更加肯定员工的贡献,顺利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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