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特点总结
TAG: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侵权 / 日期:2012-11-16 / 人气:255
在科技发展的21世纪,我们迎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商业秘密凭借其自身的价值在企业的生产和发展中占据了不可替代的地位。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和重要地位,导致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在区别于一般的财产侵权案件,显示出自己的特点。
首先,商业秘密侵权的主体具有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从今年来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例来看,侵权主体主要包括如下三类人群:企业员工、与企业在经济交流中知悉商业秘密的相关人,以及通过其他非法手段窃取商业秘密的企业和个人。
其次,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难以发现的特点。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商业秘密必须保持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状态,才能获得有关法律的保护。大多数商业秘密侵权人都是奔着商业秘密本身的可利用价值而去的,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后,其使用或转让商业秘密的行为一般也处于保密状态,因此,权利人很难及时发现。
第三,商业秘密侵权的对象具有广泛性、难以认定的特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不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我国商业秘密主要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等两大类。其中技术信息包括了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营信息包括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信息。同时,为了防止滥用商业秘密,妨碍科学技术的流通,扰乱市场正常竞争次序,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但在发生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时,如何认定商业秘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常常因为证据不足或难以取得无法认定信息的性质。
第四,商业秘密侵权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同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更多、更先进的侵权手段。今年来,商业秘密侵权手段发展迅速,如黑客技术、窃听、截获信息等,也正是因为如此,商业秘密侵权手段包括传统侵权手段,呈现出了多样化的趋势,给维权者增加了较大的困难。
综述,商业秘密案件表现出了明显的四个特点,作为权利人的企业方也不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增加商业秘密泄露的门槛,针对已经发生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采用最新的技术手段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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