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引发商业秘密泄露为何屡禁不绝?
TAG:商业秘密泄露 商业秘密泄露 / 日期:2016-11-16 / 人气:691
最近浙江及上海爆出重大的商业秘密案件,两起案件中均为员工跳槽后携带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其中一家浙江企业造成最新研发的技术泄露,企业没有掌握市场先机损失可谓更是严重。结合我们手头上目前正在进行的几件案件,相信最近一段时间还会有更为劲爆的商业秘密大案公布,其发生的原因也是因为员工跳槽泄露商业秘密造成。为此,包括我们在内的服务机构也在不断深思这一现象的发生,其背后的原因和预防升段。虽然之前,我们在发布的文章和专业的解读中不断的强调事前的商业秘密保护,但员工难管,一旦发生跳槽泄密机会将大大增加,如何应当这种不确定的情况呢?
俗话说人最难管。在企业经营当中更是,企业需要高水平人才,特别是技术创新型企业更是依托于技术型人才而发展,技术型人才在企业积累一定的实力和经验后选择出外创业可以说是国人正常的思维,而毫无法律精神的利用原公司机密材料获取生存、发展基础却是暴露出最典型的法律精神不足。追究其中的精神,结合所暴露出的案例,我们认为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
1、员工本身法律意识的不足
很多员工特别是技术人才,对于自身所创作的技术认识不足,大多抱有自己开发设计的自己可以随意使用的思维模式。殊不知在企业支持下所开发作出的技术成果属于职务类作品,属于公司。一旦离职后,在次使用则涉及侵犯原公司的知识产权。对此,员工自身不清楚,也大多每人告诉他有些情况下属于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为此,作为企业和企业自身的法务部分应加强对员工法律意识的普及,不要仅仅拿出几份协议让员工签署后了事。
2、企业自身在法务方面的投入不足
很多企业自身在法务方面投入严重不足。大多的公司没有设置法务一职,外部的法律顾问则选择便宜的、优惠的律师,其每一份投入都代表一份成本,付出多少律师费用就能获得多少律师服务,这一点是确定的了。而很多企业主脑海中对待法务不重视、不投入的状态造成没有较好的法律意识普及模式,其存在侥幸心理。和我们交流的很多企业中,虽然大多存在法务一职,但能力有限,特别是在商业秘密这种专业度较高的方面,只能利用基础的法律问题来作出商业秘密保护的体系。而这种最基础的保护体系更多的侧重于基础的法律文件,签署后大多就没有就文件再度提起,其存在的问题也就一天一天的积累起来。为此,企业应积极的投入法务预算,从基础文件到员工法律意识,再到立体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需要进行有效的设置保护屏障。
3、中国式思维严重
很多外资企业不不断抱怨,在中国做生意太累。因为很多人更多的讲究人情,不讲法律,法律被排在了最后一位。一旦事情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方才接触律师寻求解决方案等。同样,员工跳槽频率较高,没有契约精神等,都是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员工认为跳槽可以不断的镀金,通过不断的掌握最新的商业秘密来获取自身的利益,殊不知此种行为很容易就构成了严重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上述三点,我们认为是目前的主流思想,其在商业秘密领域暴露无遗,员工以跳槽为手段,企业担心员工法律意识提高,造成商业秘密案件不断高发。而目前,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做为一种较为复杂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其办理难度高、风险大,投入大等,不知有多少的案件根本就没有启动起来,企业针对跳槽员工追究责任不力,最后不了了之,可你想过,在职的员工如何看待你这种不了了之吗?
欢迎您与我们交流商业秘密保护最新思维.......................

1、员工本身法律意识的不足
很多员工特别是技术人才,对于自身所创作的技术认识不足,大多抱有自己开发设计的自己可以随意使用的思维模式。殊不知在企业支持下所开发作出的技术成果属于职务类作品,属于公司。一旦离职后,在次使用则涉及侵犯原公司的知识产权。对此,员工自身不清楚,也大多每人告诉他有些情况下属于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为此,作为企业和企业自身的法务部分应加强对员工法律意识的普及,不要仅仅拿出几份协议让员工签署后了事。
2、企业自身在法务方面的投入不足
很多企业自身在法务方面投入严重不足。大多的公司没有设置法务一职,外部的法律顾问则选择便宜的、优惠的律师,其每一份投入都代表一份成本,付出多少律师费用就能获得多少律师服务,这一点是确定的了。而很多企业主脑海中对待法务不重视、不投入的状态造成没有较好的法律意识普及模式,其存在侥幸心理。和我们交流的很多企业中,虽然大多存在法务一职,但能力有限,特别是在商业秘密这种专业度较高的方面,只能利用基础的法律问题来作出商业秘密保护的体系。而这种最基础的保护体系更多的侧重于基础的法律文件,签署后大多就没有就文件再度提起,其存在的问题也就一天一天的积累起来。为此,企业应积极的投入法务预算,从基础文件到员工法律意识,再到立体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需要进行有效的设置保护屏障。
3、中国式思维严重
很多外资企业不不断抱怨,在中国做生意太累。因为很多人更多的讲究人情,不讲法律,法律被排在了最后一位。一旦事情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方才接触律师寻求解决方案等。同样,员工跳槽频率较高,没有契约精神等,都是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员工认为跳槽可以不断的镀金,通过不断的掌握最新的商业秘密来获取自身的利益,殊不知此种行为很容易就构成了严重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上述三点,我们认为是目前的主流思想,其在商业秘密领域暴露无遗,员工以跳槽为手段,企业担心员工法律意识提高,造成商业秘密案件不断高发。而目前,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做为一种较为复杂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其办理难度高、风险大,投入大等,不知有多少的案件根本就没有启动起来,企业针对跳槽员工追究责任不力,最后不了了之,可你想过,在职的员工如何看待你这种不了了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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