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法定竞业禁止的概念及含义说明
TAG:竞业避让 竞业限制 竞业禁止 / 日期:2011-06-10 / 人气:345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限制、竞业避让,是指企事业单位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两种。 约定竞业限制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根据协议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法定竞业限制是指某些特殊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所谓法定竞业禁止具体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是一种强制性竞业禁止,当事人不得协商免除。法定竞业禁止是相对于约定竞业禁止而言提出的概念,其特点在于:
1、义务主体是特定的,是依法律规定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相对人,一般为担任一定职务的人员。
2、竞业禁止的标的是特定的,是与义务人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并非所有业务。
3、竞业禁止的时间是固定的,为义务人任职期间。我国法律只规定了法定竞业禁止义务人在任职期间要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对义务人离职后应否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法律未明示禁止。
4、义务的法定性,即没有法律的规定,也就没有当事人的竞业禁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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