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业秘密的权利来看商业秘密属性的不同
TAG:商业秘密 / 日期:2019-05-30 / 人气:183
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商业秘密权利不同于所有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利是一种科技成果权,具有法定的构成要件,只有符合条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能成为商业秘密。
从权利性质看,商业秘密不具有排他的独占性,并未被确立为商业秘密权,与物权、债权、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相比,权利边界不具有绝对的法定性。
从权利保护方式看,民事救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为主,通过制止侵权,保护商业秘密;同时辅以合同法、程序法、劳动法等立法保护。刑事救济则将商业秘密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并列,法律地位相同,保护力度相同。
从权利主体看,商业秘密权利人是商业秘密的创造者、控制者和管理者,包括所有人和被许可的使用人。
从权利的内容和行使看,商业秘密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由于商业秘密具有相对性的法律属性,权利的行使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从权利价值看,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可评估作价,是一种无形资产。根据其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可得利益、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从权利的保护期限看,商业秘密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处于保密状态,就一直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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