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增加商业秘密具体范围
TAG:侵犯商业秘密诉讼 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法律 商业秘密法 / 日期:2011-12-22 / 人气:243
目前,我们还没用正式出台单独的商业秘密保护法,重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明确和保护;这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我国大陆《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商业秘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但这种商业秘密法律所保护的商业秘密究竟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究竟有多宽,涉及哪些方面和类型等等,都未作具体规定,这就使得实践中对商业秘密的解释、认定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导致适用法律中争议较多,难度较大,甚至造成一些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案件难以正常处理。这种立法上的“空白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
当今世界,商业秘密立法比较完善的国家,一般均对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与范围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如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述》第3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可用于商业或其他产业活动的信息,而且具有足够的价值性和秘密性,产生实际的或者潜在高于其他人的经济优势”,其评论中有关“保护客体”(参见第42条评论f)又说:“商业秘密可以包括配方、式样、数据汇编、计算机程序、设置、技术、工艺或其他形式或载体的有经济价值的信息。一项商业秘密可以与技术主题有关,诸如产品的构成与设计、一种制造方法、或者某项特定操作或提供某项特定服务所必备的技巧(Know——how)。一项商业秘密也可以与商业活动的其他方面有关,诸如定价和上市的技巧,或者客户的身份和要求。”
相比之下,我国商业秘密法过粗的不足显而易见,因此,应当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加关于商业秘密具体内容的法律规定,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以期更好、更充分地保护商业秘密。
更多商业秘密法律法规请见:http://www.315dajia.cn/falv/
热点内容 更专业
- 侵犯商业秘密立案前,这些一定要懂得! 07-30
- 注意!窃取游戏代码,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07-16
- 商业秘密保护法解读-客户名单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08-05
- 非法窃取商业秘密后并未披露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吗? 07-14
- 商业秘密侵权严重的社会问题及其综合治理 10-30
推荐专题 更专注
- 侵犯商业秘密公安报案立案 03-17
- 福州商业秘密律师实务经验 09-10
- 成都商业秘密律师实务经验 09-10
- 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每名员工的基本义务 10-04
- 自已花大代价研发的专利产品被别人捷足先登怎么办 10-04
-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涉及的四个特点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