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证据五:证明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和实用性的证据
TAG:商业秘密侵权 商业秘密侵权证据 / 日期:2011-06-05 / 人气:486
商业秘密侵权证据五:证明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和实用性的证据
已经批量生产的产品所使用的商业秘密就已经具备了实用性和价值性。尚未投入生产、销售、使用的商业秘密,应证明其有现实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这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价值基本体现,能带来现实或潜在的商业价值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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