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不以侵犯核心或全部技术作为衡量标准,而以侵犯非公知技术为衡
TAG:商业秘密侵权 商业秘密保护 / 日期:2019-12-26 / 人气:299
【摘要】
关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如何认定问题,本文将结合上诉人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A研究所)与被上诉人兰州B液压气动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因侵害商业技术秘密纠纷一案进行简要分析。
在该案中,上诉人提出“一审法院以偏概全,仅以一个零部件的参数相类同就判定上诉人侵犯商业技术秘密不当。整个旋转式液压猫头的生产需要上百个部件,内齿轮盒只是其中一个小部件,且属通用部件,不能代表整个产品,而产品加工中的技术要求是机械行业中通常采用的数据,以此认定构成侵权有失公正。”那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究竟是以侵犯核心或全部技术作为衡量标准,还是以其他方式予以判断呢?
B公司主要经营液压、石油钻采设备的制造安装等。从2003年起,开始生产销售旋转式液压猫头等石油钻采设备。
A研究所主要经营石油、天然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等。从2005年7月开始生产和销售旋转式液压猫头等石油钻采设备。
2005年7月6日,A研究所与案外人A国民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A研究所供给A国民公司液缸式液压猫头、旋转式液压猫头、工具电梯、双功能液压套管扶正机各一只(套),合同总价款29万元,其中旋转式液压猫头价款58000元。合司附有标记为A研究所的液压旋转猫头结构示意图一张,图纸编号为YMT-X-00。
原B公司总工程师刘杰,1999年至2004年8月在B公司工作期间,于2004年2月,通过B公司资料管理员王建军,从B公司电脑中复制了旋转式液压猫头内齿轮盒图纸在内的技术资料。
2004年8月1日,刘杰与B公司以“备忘录”形式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刘杰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由公司固定员工改为非固定员工,不得与他人合作生产、销售B公司现有产品;由刘杰设计或B公司享有权属的技术图纸资料,刘杰不得私自出售或转让,如违反上述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后,刘杰离开B公司。
2005年7月,刘杰应聘到A研究所工作。
2005年9月,B公司以刘杰、A研究所非法盗窃和使用其商业技术秘密,涉嫌构成侵犯商业技术秘密犯罪为由向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公安分局报案,该局立案后,侦查人员在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培黎石油学校校办工厂内的A研究所产品生产现场,在B公司工作人员的指认下,提取到用于加工产品生产的多张图纸,其中包括旋转式液压猫头内齿轮盒图纸,该图纸编号为YMT一X.100.Ol,图纸注明设计人为马永刚,时间:05年8月,单位为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
此后,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公安分局以该刑事案件案情复杂,应由其上级公安机关办理为由,将该刑事案件移交兰州市公安局办理,截止本案开庭审理时,该刑事案件仍在侦查过程中。
【刑事侦查阶段查明事实】
2005年11月7日,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接受兰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刘杰涉嫌侵犯B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犯罪一案中的有关技术问题组织专家进行了鉴定,并于2005年11月22日出具了(2005)第54号技术鉴定报告书。
其中,该技术鉴定对B公司所持有的编号为TD115-01-01内齿轮盒图纸是否包含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以及该图纸与公安机关从A研究所产品加工生产车间所提取到的编号为YMT-X.100.01图纸是否具有同一性等问题进行了技术鉴定。其结论为:1、B公司TD115-01-01内齿轮盒图纸所记载的旋转式液压猫头内齿轮盒的基本结构形状、材料和技术要求,属于公知信息;该图纸所记载的尺寸及公差、表面粗糙度和重量以及内齿轮参数等整体信息的确切组合,属于非公知技术信息。2、A研究所YMT—X.100.01图纸与B公司TDll5—01—01内齿轮盒图纸相对比,二者所记载的技术信息除了材料和技术要求不同外,旋转式液压猫头内齿轮盒的基本形状结构、尺寸及公差、表面粗糙度、重量、内齿轮参数均相同。
【法院裁判】
一审:一、被告兰州A研究所立即停止对原告兰州B液压气动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侵权行为;二、被告兰州A研究所赔偿原告兰州B液压气动成套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人民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兰州B液压气动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中,关于上诉人提出“仅以一个零部件确定整个产品构成侵权有失公允”的问题。
“旋转式液压猫头”产品需要上百个部件,仅以被鉴定的“内齿轮盒技术”的部分技术来确定侵权,以此看起来构成侵权证据不足,但作为企业自己的产品技术,有与其它企业产品技术不相同的地方,而且作为“技术秘密”要求职工进行保密,以防技术被他人窃取,为此,不能以是否侵犯核心技术或者是否侵犯全部技术来衡量,只能区别权利人的技术是否是公知技术和是否是非公知技术来确定是否可以用法律给予保护,对此,上诉人的理由不足,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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