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确定自身商业秘密范围并进行有效保护
TAG:商业秘密保护 / 日期:2019-07-05 / 人气:291
企业如何划定商业秘密并进行有效保护?
何谓商业秘密?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对于商业秘密的确定工作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经营的客观需要。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技术、经营秘密等商业信息能否保住,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兴衰,但是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许多企业不重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没有将商业秘密作为一种财产权的意识,因此对于商业秘密保护力度不够。
许多企业对商业秘密没有采取必要的控制和保密措施,有的企业认为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无密可保;有的企业感到虽然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但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经济,有密难保。因此导致商业秘密被泄密,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对于企业而言,进行商业秘密划定工作,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内部增强保密意识,另使得企业认识到,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也应该重视经营信息保密;另一方面,在发生侵权纠纷时,企业商业秘密的划定工作将有助于企业及时维权,高效打击侵权行为。
那么究竟该如何确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呢?以下我们将从企业保密机构、企业保密制度、企业保密主体、定密工作、保密人员的素质、保密措施等六大方面分别论述。
第一,企业保密机构的确定。
企业是否明确了商业秘密保护的职能部门,该部门工作是否有成效。对于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应理顺体制,加强力量,主要通过行政系统来贯彻,加强对商业秘密管理工作的行政约束力,是否有专业人员参加,以避免不懂业务,非故意泄密。
第二,企业保密制度的落实。
审查企业对于商业秘密是否已经制订了必要的保密制度。首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保密制度,力求把保密法规具体化,其次,督促企业构建企业保密工作新机制,在考核奖惩机制上,把保密工作与经济收入挂钩,把管业务与抓保密统一起来,改进保密硬件建设,利用保密技术,使保密工作由虚变实。
第三,保密主体的确定。
审查商业秘密是属于谁的,即采取保密措施的主体应当是合法拥有该项商业秘密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就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现实中,有许多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是以本单位的名义采取保密措施,而是由个人或者课题组、车间、班组进行保护。这对于企业是不利的,实务中常出现掌握核心技术或经营信息的员工“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形,而企业因不符合保密要求而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四,定密工作开展。
审查商业秘密是否规范了定密工作,即企业是否划分了商业秘密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划分保密范围,要区分密与非密达界限,核心秘密与一般秘密的界限。
对商业秘密划分密级,依据成本效益原则,保密分为两个层次,对于泄密后对企业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危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核心商业秘密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有效地防止核心商业秘密失密;对于一般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只需要达到保密义务人凭正常心智能达到的程度。属于保密的信息,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标识,以便员工承担保密义务,以使工作更有成效。审查商业秘密是否确定保密期限,即需要保密多长时间,如果不确定保密期限,则保密义务人无法知道该商业秘密是否还需要保密,不利于单位对商业秘密的管理。
第五,保密人员素质的提升。
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要求,首先是保密人员要有优良的职业道德,不能为自己私利而不顾企业利益,即确实能保守企业商业秘密,这是保密人员最重要的条件,其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分配一定比例的精通保密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保密工作,保证商业秘密管理更上一层楼。
第六,保密措施的完善。
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利人通过保密措施主张权利,通过保密措施进行合理技术垄断。但这种技术垄断与专利不同,不能对抗他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发或以合法途径获得同样的技术。
何谓商业秘密?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考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对于商业秘密的确定工作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经营的客观需要。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技术、经营秘密等商业信息能否保住,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兴衰,但是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许多企业不重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没有将商业秘密作为一种财产权的意识,因此对于商业秘密保护力度不够。
许多企业对商业秘密没有采取必要的控制和保密措施,有的企业认为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无密可保;有的企业感到虽然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但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经济,有密难保。因此导致商业秘密被泄密,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对于企业而言,进行商业秘密划定工作,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内部增强保密意识,另使得企业认识到,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也应该重视经营信息保密;另一方面,在发生侵权纠纷时,企业商业秘密的划定工作将有助于企业及时维权,高效打击侵权行为。
那么究竟该如何确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呢?以下我们将从企业保密机构、企业保密制度、企业保密主体、定密工作、保密人员的素质、保密措施等六大方面分别论述。
第一,企业保密机构的确定。
企业是否明确了商业秘密保护的职能部门,该部门工作是否有成效。对于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应理顺体制,加强力量,主要通过行政系统来贯彻,加强对商业秘密管理工作的行政约束力,是否有专业人员参加,以避免不懂业务,非故意泄密。
第二,企业保密制度的落实。
审查企业对于商业秘密是否已经制订了必要的保密制度。首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保密制度,力求把保密法规具体化,其次,督促企业构建企业保密工作新机制,在考核奖惩机制上,把保密工作与经济收入挂钩,把管业务与抓保密统一起来,改进保密硬件建设,利用保密技术,使保密工作由虚变实。
第三,保密主体的确定。
审查商业秘密是属于谁的,即采取保密措施的主体应当是合法拥有该项商业秘密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就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现实中,有许多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是以本单位的名义采取保密措施,而是由个人或者课题组、车间、班组进行保护。这对于企业是不利的,实务中常出现掌握核心技术或经营信息的员工“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形,而企业因不符合保密要求而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第四,定密工作开展。
审查商业秘密是否规范了定密工作,即企业是否划分了商业秘密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划分保密范围,要区分密与非密达界限,核心秘密与一般秘密的界限。
对商业秘密划分密级,依据成本效益原则,保密分为两个层次,对于泄密后对企业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危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核心商业秘密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有效地防止核心商业秘密失密;对于一般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只需要达到保密义务人凭正常心智能达到的程度。属于保密的信息,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标识,以便员工承担保密义务,以使工作更有成效。审查商业秘密是否确定保密期限,即需要保密多长时间,如果不确定保密期限,则保密义务人无法知道该商业秘密是否还需要保密,不利于单位对商业秘密的管理。
第五,保密人员素质的提升。
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要求,首先是保密人员要有优良的职业道德,不能为自己私利而不顾企业利益,即确实能保守企业商业秘密,这是保密人员最重要的条件,其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分配一定比例的精通保密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保密工作,保证商业秘密管理更上一层楼。
第六,保密措施的完善。
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利人通过保密措施主张权利,通过保密措施进行合理技术垄断。但这种技术垄断与专利不同,不能对抗他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发或以合法途径获得同样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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