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启示:高科技技术手段窃取商业秘密行为的预防
TAG:商业秘密罪刑事立案 商业秘密调查取证 商业秘密侵权调查 窃取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 / 日期:2011-12-19 / 人气:238
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取商业秘密是侵犯商业秘密的一个普遍现象,因为很多企业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而面对不轨的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则防不胜防;利用网络技术手段窃取商业秘密是目前比较典型的一种做法,在之前,就有着类似的案例;而针对这种技术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的,相对来说都难度较大,;商业秘密调查取证则更多的是采用立案途径;商业秘密罪案件刑事立案 可以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
桐乡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2009年3月17日立案侦查两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进行QQ聊天,在QQ聊天过程中,通过向对方发送带有远控木马程序的图片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并利用该远控木马程序,窃取对方电脑中所有的资料。
2009年2月至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孙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QQ聊天向他人发送带有远程木马程序的图片或向他人销售其设计的羊毛衫图片,并用U盘或移动硬盘复制到对方电脑时,将远程木马程序连同羊毛衫图片安装到对方电脑上的方式,窃取毛衫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2009年新款羊毛衫样衣图片数千张,并将窃取的图片非法出售,从中获利。
2009年2月至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事先通过QQ聊天的方式,向毛衫企业的设计人员发送带有远控木马程序的图片的方式,从设计人员的电脑中窃取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全部2009年新款羊毛衫样衣图片数千张,并将窃取的09新款羊毛衫图片非法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
这两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发生,说明互联网在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相关公司、企业、个人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对存放有重要资料、商业秘密等资料的电脑,不接互联网。
2、对电脑中相关资料的复制建议使用专用的U盘或移动硬盘。
3、对电脑的使用做到专人专用,并设置保护密码,定期对电脑做好维护(杀毒)工作。
4、对上门推销资料的人员,在对方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时,建议先在无关的电脑上使用。
5、相关公司、企业应制定保密制度、保密措施,并将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细化,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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