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泄漏高发:21%的企业发生商业秘密侵权事件
TAG: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维权 泄漏商业秘密 企业商业秘密泄漏 / 日期:2011-09-28 / 人气:337
如今,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更使得企业商业秘密泄漏事件层出不穷。“随便一张机器外观照片,就能让懂行的人把产品模仿出来,而你总不能把员工的手机都没收掉吧。”一位企业老总叹气道。
金东市工商局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在接受调查的787家企业中,有21%的企业发生泄漏商业秘密事件,但对侵权人进行追究进行商业秘密维权的寥寥无几,诉诸法律的更是少之又少。主要原因是缺乏商业秘密被侵犯快速发现反应机制,导致案发后报案少,或是发现时间太晚,使得证据缺失、举证困难;或是一些企业主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一些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案件,还错误地认为是一般的市场竞争,希望通过市场方式来解决。
最让企业主感到无奈的是,要追究商业秘密侵权者的责任非常不易。很多企业因为害怕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因为员工离职而泄露,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同时还约定了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企业主心里很清楚,这样的约定并不能产生什么实际作用。
面对不容乐观的调查结果,工商部门开始采取行动,以工商所为单位,在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站,并配备专门的联络员。据金东工商分局郊东工商所所长戴阳春介绍,联络员的职责是:在第一时间接受企业的咨询、交流和求助;向工商所汇报,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企业;定期上门,指导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设立保密机构,协助拟订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进行企业商业秘密分类和分级、设立专利保护等;联络员向工商部门汇报后,工商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取证,或联系外地工商部门开展异地维权行动。同时,通过这个平台,联络点还承载了在企业注册商标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品牌维护等方面沟通的职责。
“保护商业秘密,企业要在加强内部管理和优化外部环境上下工夫,从企业内部来讲,应当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从外部环境来看,现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已经受到社会重视,但在法律法规以及具体落实上,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还需要有足够的震慑力来威慑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让那些人意识到侵犯商业秘密将会付出极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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