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示企业应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TAG:侵犯企业商业秘密 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 日期:2011-07-15 / 人气:328
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应加紧重视
笔者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尤其是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商业秘密然后跳槽泄密的情况,在广东省乃至全国并不少见。虽然广东省工商部门一直关注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近年来也查办了一些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但保护商业秘密的宣传工作还做得不够。很多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导致商业秘密案件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广东省工商部门将继续大力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力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重视的保护格局,为企业营造一个健康竞争的市场环境。
广东省工商局相关人员指出,企业应该重视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就本案而言,诺比公司制定了员工手册,对商业秘密的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奖惩办法等作了具体的规定,有具体保护技术秘密的内容条款;所有员工在正式进入公司前,必须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岗前培训和考试,通过考试后才录用。诺比公司还注意了解市场动态,及时发现涉嫌窃取其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线索,并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是因为诺比公司对其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商业秘密被侵害时才能够成功维权。
这位人士指出,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保密制度。比如,明确商业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划分秘密等级,标注保密标志,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编制保密手册,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规范保密资料的借阅、复制、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程序等,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人员提醒企业,遇到商业秘密被侵害的情况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工商部门依法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严重的还可移送公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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